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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石家庄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87号建议的答复
发布时间:2017年10月23日
 

 

市法制办建议字(2017)第1号

×××代表:

 

 

您提出的关于《关于修订<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>为实现省会现代文明、美好石家庄的建议》的建议收悉,现答复如下:
我办收到《关于修订<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>为实现省会现代文明、美好石家庄的建议》的建议后,随即会同市环保局进行了认真研究,市环保局提出,目前上位法还没有调整,今年很难开始修订《石家庄市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》。我们将此项工列入日程,待时机成熟后,积极启动修订工作。另外,我办按照年度政府立法工作计划,正在修订 《石家庄市公园管理办法》(市政府令第155号),经与该立法件的起草单位市园林局沟通,一致认为您所提出的几项建议,特别是将市政府2014年《关于加强公园内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管理的通知》等相关成熟内容予以法律确认的建议很有价值和意义,我们将在《石家庄市公园管理办法》的审修过程中,进行认真的研究和吸纳。
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